重点实验室气瓶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0-12-16 点击数:

       为保证重点实验室使用气瓶的分析仪器设备和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使用,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和实验室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一、气瓶储运安全管理
  1. 由专人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对气瓶存在如下安全隐患的不能搬入实验室:
 
1)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字样不清的;(2)气瓶安全附件不全的(如:没有气瓶瓶帽、防震圈);(3)气瓶瓶体和瓶阀沾有油污的;(4)气瓶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5)未实施定期技术检查的。(充装氢气、氧气的每三年检验一次)。
  2.
气瓶日常安全管理
  1)气瓶为重点安全管理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操弄气瓶;(2)气瓶在直立使用时应采取措施固定,以防倾倒;(3)热源、明火必须远离气瓶10米以上;(4)夏季做好避免太阳直晒的防护工作。
二、日常操作使用安全管理
  1. 使用气瓶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未接受教育者不能上岗操作使用。
  2.
日常使用前,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是否有松动现象;(2)确认无异常后,慢慢打开钢瓶气阀;(3)气瓶内残余气压不得小于0.05Mpa,否者不能再用( 注意:开启操作者应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避开减压器的防爆出口。(4)以上确认无异常后,开启管路总阀。
  3.
使用完毕,进行以下步骤的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表压显示,对残留气量不足上述标准的,及时联系换装; 2)按顺序关闭钢瓶气阀、管路总阀。
三、气瓶点检、采购管理
  1.
由实验室指定专人对气瓶及相关设施实施如下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1)每次购入存放前,由专人进行确认。
 
2)对布置在室内的气体管线是否有泄露,每半年检查一次。
 
3)每周对储存在室内的钢瓶是否有泄漏、暴晒、开启状态进行确认。
 
4)对实验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督促改正。
  2.
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气瓶日常采购工作,并做好采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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