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简称“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开放与合作,重点实验室以生态环境保护国家战略为导向,紧扣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需求,紧密围绕三峡库区水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需要设立开放基金,吸引和资助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共同研究兴趣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以促进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协同创新。开放基金资助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一、申报条件
1、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部门从事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的科研工作人员;
2、课题申请者(及联合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校内外科研人员,近三年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出版学术著作1部;
(4)横向项目到账经费5万元及以上;
(5)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前五名)。
(6)获得发明专利1项。
3、项目申请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在研的本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同一计划类别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总数不超过3人(不含学生)。
二、项目类型
资助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3个类别:
1. 重点项目
该类别主要资助三峡库区水质演变机理、水环境安全保障、水体污染物分析检测领域、大气污染物的迁移转化机理、消落区植被重建与生态修复、三峡库区生态系统减污增汇及温室气体排放等基础理论研究及技术研发,资助其进一步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以此为基础培育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或培育科技进步成果。
考核指标:依托该项目以“重庆三峡学院,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获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1项,或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1篇(中科院大类一区)。
2. 一般项目
该类别主要资助与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环境科学与技术学科基础理论、环境分析测试方法、环境评价方法及评估体系、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大气环境机理和消落区生态修复与重建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三峡库区生态系统减污增汇及温室气体排放等。
考核指标:发表以“重庆三峡学院,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CSCD论文2篇或CSCD论文1篇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出版与研究项目相关的学术著作1部(主持人具有2/3及以上的字数);或项目负责人(校外研究人员可与重点实验室人员合作)依托该项目争取横向项目经费到账50万元以上。
3. 青年项目
该类别主要资助青年研究者开展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科学技术的理论和应用基础初期研究工作。
考核指标:发表以“重庆三峡学院,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CSCD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三、经费资助强度与实施年限
1、重点项目:资助1~2项,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项目年限为2年。
2、一般项目:资助4~6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目年限为2年。
3、青年项目:资助7~10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年限为2年。
四、申报方式及时限
2021年“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采取书面申报方式进行,申请人根据本次主要资助类型及研究范围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申请。并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到本实验室的E-mail: hhzdsys@163.com。联系人:乔化亮,饶通德,联系电话:15730320922、13648317496。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本实验室开始接受项目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五、其他说明
1、“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主要研究方向请参照《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2、“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经费使用及成果管理请参照《市级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三峡学院科〔2019〕223号)和《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执行产生的耗材费、测试费,会议差旅费,出版检索费,其中用于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本校)的分析测试费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30℅。
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2021年12月13日